【娱乐八卦】因欠债不还被告上法庭的十大明星

时间:2016-06-12 来源:88130安卓下载 作者:佚名

【娱乐八卦】因欠债不还被告上法庭的十大明星

在娱乐圈中欠债不还被批老赖的明星不在少数,下面便来为大家盘点一下最具代表性的10位欠债不还的明星。

1.英达
知名导演、主持人英达日前被某投资公司告上法院,要求偿还500万元借款。据悉,2013年1月14日,该公司与英达签订了《借款合同》,约定英达因注册影视公司的需要,向其借款人民币500万元,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,借款期限自2013年1月15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,借款期满后,英达必须向北京龙潭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全部借款,但是,自借款期满至今,英达未向公司偿还任何借款,其行为已构成违约,除应当依法及时偿还借款外,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2.吴宗宪
综艺天王在演艺事业颠峰时进军商界,投LED产业,然而却因经营不善而频频被传财务危机,2012年,有台湾媒体爆料称,吴宗宪因欠债2000万元新台币暂时无力不还,遭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紧急查封财产,却发现吴宗宪债务颇多,而且只剩华南银行账户还有150万元新台币存款,连同名下3栋不动产,都被查封。连名下传播公司---阿尔发国际传播公司都岌岌可危,而吴宗宪却称“LED事业稳定且零负债”,而且说“钱不是问题,我手上还有5间房子和车子”,但也坦言“为偿还贷款已卖掉10间房,获利7亿新台币”。他也透露“LED在内地已布局稳定,将再开2个节目,多赚点钱。”

3.张卫健
2013年4月11日,张卫健胞弟张卫彝在其香港的住所召开记者会,痛斥张卫健侵吞其2000万,而且阻拦他与母亲见面,据了解,张卫彝曾担任张卫健的经纪人长达13年,两人共同成立经纪公司,但六年前因患上抑郁症停止工作。正在拍戏的张卫健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:“我想,我不用为他(张卫彝)的事情做出回应。他怎么说是他的事。反正我就一句话,我对得起天地良心。”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居然为钱反目,实在令人心寒。

4.李湘
李湘初次投资拍摄电影《十全九美》便实现开门红,仅600万投资却获得5000万票房,然而随之而业,李湘却被爆与电影合作方产生经济纠纷,2009年2月,浙江某公司将李湘告上法庭,称双方在合作过程中,因资金分配一直没有按时到位,多次催讨无果,无奈将李湘告上法庭,李湘被指拖欠该公司1800万元。

5.欧弟
近几年在内地大红大紫的欧弟也曾因欠债不还惹上官司,据欧弟的前经纪人称,2011年9月,欧弟在台北买了价值7000多万新台币(约1463万人民币)的豪宅,而他在8月以要买房为由,陆陆续续跟前经纪人借了700多万新台币(约146万元人民币)周转,原本答应1个月内会还,结果只还了一小部分。今年年初又还了一些钱,不过从4月开始,却很难联络到人,最后不得已提告,因还欠500多万(约105万元人民币),前几天已请法院将他的豪宅进行假扣押,据悉,欧弟目前以一集2万元人民币的价码在大陆一年至少赚进1500万元,加上一些商演,财务应该不成问题,却不知为何会欠债不还。

6.赵本山
2007年,赵本山的“本山影视基地”正业开业,然而随之却惹来经济纠纷,据悉,影视基地因拖欠某影视灯具厂购买灯具的款项100余万,而用赵本山本人的一辆美国道奇公羊房车抵账。该影视灯具厂物管部门负责人称,本山影视基地在开业之初,曾向灯具厂购买灯具,合计约100余万人民币,但是当结账的时候本山影视基地负责人却说他们没钱,要不用赵本山本人的车了做抵账,否则就让该影视灯具厂再等等,等有了钱后再还。

7.谢东
90年初,凭借一首《笑脸》红遍内地乐坛的歌手谢东,近来因吸毒人气大跌,而早在2002年3月的时候,谢东在北方安华集团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标价为112万元的奔驰S320汽车,当时谢东贷款672000元,承诺每月向车商分期还款,但从2003年4月开始,谢东一直没有按时向银行交纳月还款达半年之久,当北方安华公司“不得不”将谢东告上法院。

8.邓建国
曾经红极一时的影视公司老板、投资人、娱乐明星推手的邓建国,近几年流年不利,根本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影视作品,完全靠一些炒作维持人气,而且还负债累累,据媒体报道称,2007年,邓建国因拍摄电视剧欠下黄某300多万元债务。2008年,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,要求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支付欠款。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09年作出仲裁决定,裁定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黄某本息250万元、支付违约金60万元。邓建国一直未理会,黄某遂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。2011年10月15日7时40分许,在一趟前往济南的航班的头等舱内,邓建国被广州市中院的办案人员请下飞机,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《拘留决定书》,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、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,违反“限制高消费令”乘坐飞机等多项违法事实,对其拘留15天。

9.张铁林
皇阿玛张铁霖于2004年陷经济纠纷,被批是“老赖”,“皇阿玛”张铁林因拒绝支付10万元“中介费”被北京一文化策划人戴开明告上法院,要求张铁林欠债还钱,并声称有张铁林亲笔所立字据和录音等证据,而面对官司,张铁林却一概否认,也多次拒绝法院传票,最终,法院在张铁林缺席的情况下审理该案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,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铁林向戴开明支付中介费10万元。

10.瞿颖
内地名模、演员、歌手、主持人瞿颖于2007年陷入债务纠纷而被某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瞿颖偿还贷款本息及罚息。据悉,2002年10月9日,瞿颖与中心签署了一份《贷款购车合同》,购买了一辆96.2万余元的宝马汽车,车辆首付款为28.8万余元,同时向银行贷款近67.4万元。随后,瞿颖又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。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0个月,每月归还本息1.2万余元,逾期还贷计收罚息,而该中心为瞿颖提供贷款担保。然而,瞿颖履行了初期的还款义务,但是自2006年夏天起就停止了还贷款,最后被起诉至法院要求还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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